每年玫瑰花开的时候,我就会想起一个人...

每年玫瑰花开的时候,我总会想起那个名字—夏琳。
相识夏琳那天,山坡上开满了玫瑰花。
少女身袭白色长裙,用手扶着草帽,站在小山坡顶部冲我微笑。
微风拨动她的长发,裙摆在空中轻轻飞舞,伴随着漫天的玫瑰花瓣,少女蹑手蹑脚避开每一株玫瑰花,来到我面前。
“你好,我叫夏琳,夏琳的夏,夏琳的琳。”
“你好,我叫夏令。”我红着脸说道。
夏琳的行李并不多,只有一个褐色的手提包。
山坡上的管家,微笑着冲我们打了个招呼后,便转身钻进了那辆深黑色的奔驰车中,驶向了不知名的远方。
听朋友们说,夏琳来自南方。
在那里有一座叫做魔都的城市,这座城市每天都是车水马龙。
而夏琳,便是魔都中一位富商的女儿。
我知道,夏琳终究是不属于这里,夏琳终究还是要回到南方,我终究不过是她生命中一个微不足道的蜉蝣,终有一天她会将我忘记。
但在这有限的日子里,我希望能创造出“无限的回忆”。
夏琳寄住在村长家中,据村里老人说,她只是暂时来这里避避风头。
每天太阳沉落西山,我从学堂伴着昏黄色的阳光归家时,总能见到夏琳独自一人站在东边山坡的玫瑰花丛中,张着手臂微闭双眼感受自然灵气。
“听说你爸爸是花匠?”
某个周末的早晨,夏琳将双臂搭在我家院子围栏上,笑着冲我说了这么一句话。
“嗯。”
我没有多说话,只是低头摆弄着手里的水管,尽力的克制住自己的情绪。
大黄在院子里狂吠几声,接着我的手腕处感受到一丝温暖。
我抬头一看,原来是夏琳已经进到院子里来,此刻正站在我身边。
“这包玫瑰花种子送给你,等下次我再来的时候,你让西边那座山上开满玫瑰花好不好。”
“你现在就要走吗?”
“现在还不是时候,但也快了。”
听到夏琳这句话,我尽力扬了扬嘴角,装出一副微笑的表情,然后哽咽着说了一句:“好,等你下次再来,我保证西边那座山上肯定都是玫瑰花。”
与少女仅仅只有相识,我们之间并没有相知。
甚至我都还没从她口中得知那座名为“魔都”的城市的真正名字,她就又在那座开满玫瑰花的山坡上,乘着车驶向了南方。
后来我才知道,原来魔都指的是上海。
父亲是个花匠,我终究要与这片土地为生。
而夏琳是另一个世界的人,未来她会在一团团玫瑰花和一盏盏闪光灯的簇拥下,奔向更美的远方。
自从夏琳离开之后,每天放学我总要带着锄头去西边的山头挖个坑,然后往里面扔进去几粒玫瑰花种子。
太阳东升西落,四季更替不歇。
终于在第二年春天时,西边山头染满了红色,微风吹过,空气中会弥漫着厚重的花香。
玫瑰花依旧,我依旧,只是白衣少女不再依旧。
时间从来不会骗人,对谁都是这样。
山坡上的玫瑰花开败了一朵又一朵,我手里的毕业证也从初中变到了高中。
“大学”这两个字,在这处小乡村就和不切实际的梦想一样美好。
于是在十八岁那年,我便背井离乡,打算独自前往那座名为魔都的城市。
大城市的繁华,现代人的尔虞我诈,夜幕降临后的灯红酒绿,都差点将我这个“玫瑰少年”吞噬殆尽。
不过才半年时间,我便携带着行李,逃到了火车站,打算离开这处地界。
来的时候,我手里捧着一盆玫瑰花,它是西边山头上开的最艳的一朵。
我不觉自己这样一个穷乡僻廊的“刁民”,能攀附到金枝上的凤凰。
我只想告诉这株玫瑰花原本的主人一句话:“你看,这是西边山头上的玫瑰花,现在花开了,你什么时候可以回去看看?”
但这句话终究是痴心妄想,最终落入到人海中后被人扯得粉碎,变成只言片语,再也连不到一起。
那一年我雄姿英发,带着豪情和壮志去找那个名为“夏琳”的梦中人。
半年后,我激情耗尽,捧着一束半枯萎的玫瑰花回到西山头,为它举办了一场葬礼。
每年花开的时候,我总会想起一个人。
那个人是青春,是初恋,是世界上的所有美好。
那个人带走了我心的一部分后,却再也没有还给我。
玫瑰花依旧,傍晚的暖黄色阳光依旧,只是人已经不再。
每年春天,当漫天遍野的玫瑰花齐开放的时候,我总要去西边山头的断崖上大喊一句话:“回来吧,花开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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